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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会用银行保函保护自已的权益

采用银行保函(履约保函、质量保证金保函、投标保函,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),可节省大量现金占用,为企业减轻负担。
流动资金是施工企业的生存命脉,当前的建筑市场,建设资金紧张、竞争严酷,风险陡增。企业要充分依靠法律依据、政策依据、合同依据,想尽一切办法,能用保函替代的保证金都用保函替代,把资金腾出来,投入生产,增值增效,确保企业的财务安全和健康发展。
用保函替代保证金,企业的资金成本是可控的。用好银行履约保函、质量保证金保函,能有效避免施工企业资金被发包人扣留或拖欠带来的损失。
以合同工期为两年,一个亿的建设工程为例:施工企业须向建设单位缴纳1000万的履约保证金,项目交工时退还。工程从开工到竣工,建设过程各种因素复杂多变,造成该笔保证金的滞压年限不确定,很多工程项目不能如期退还保证金。企业的资金是有成本的,按月息1分计算,1000万元每一年的资金成本为120万,项目两年后如期完工并退还保证金,企业缴纳保证金的资金成本为240万元。建设单位晚退还一年保证金,施工方的财务成本就要增加120万元。
该项目施工企业如果用银行保函方式,出具一份两年期的1000万元额度的银行履约保函,即可替代缴纳保证金。按每年2.5%的收费计算,企业只需要付出50万元的代价(1000万×2.5%×2年),而且不会因为项目延期而增加担保成本。
施工企业要学会用银行保函这个工具和建设单位讨价还价,确保自身权利,降低风险,
工程款难结算,是老常态,也是大风险。国务院、住建部多次发文,明确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,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,预防工程款拖欠。目前建筑市场普遍现状是,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,多数承包人不敢主张发包人向其提供工程款支付保函,而双向担保恰恰体现了建设工程双方平等的担保义务。在眼下建筑市场普遍缺钱,风险日益增加现实面前,施工企业只有敢于要求业主提供工程款支付保函,要求用银行保函替代保证金,才能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的风险。